据11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日,在国家发改委主办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由发改委牵头,财政部、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科技部等部门,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的多位高官聚首共论水、电、石油、天然气、土地、煤炭等几大资源价格改革,共识的目标是“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这标志着在“十一五”规划建议刚通过之际,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路线图即将成形。历史地看,资源市场化无异于价格的第二次“闯关”,从而将极大地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从短期看,在当前价格总体低位平稳运行之际启动这一改革,也是恰逢其时。
然而,在注意到这一动向的深远意义的同时,笔者又不免有一点担心:资源价格随行就市的过程很可能也是其价格不断上涨的过程。
首先,从几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前三季度物价情况来看,资源价格上涨已经大幅领先其他商品。其中,电煤价格比去年底上涨约15%,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17.3%、16.5%和27.7%;相比之下,前三季度工业品出厂价格累计上升只有5.4%,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
应该看到,在缺乏竞争机制的市场结构中,价格的放开会强化垄断部门的定价能力,摆脱了政府价格管制羁绊的巨无霸企业将会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市场垄断者,实行垄断价格,并从广大消费者头上抽取垄断利润。
从经济学的视角看,一些资源部门中的某些环节带有一定色彩的自然垄断性质和公共物品性质,是否应该完全推向市场还是值得考究的。通常,一个城市只需要一套自来水管道,一个地区只要一个电网,在这些具有“网络”性质的环节实际上没有必要引入竞争;相反,在自来水和电的生产环节是需要市场化的。因而,在资源部门,必须把握市场化之度。在合理确立市场化边界之后,就需要打破垄断了,谁能够提供价廉质优的产品和服务谁就能够进入这些网络,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电(运)分离、竞价上网。
与价格形成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价格应该包含所有的成本。在当前的中国,一个显见的事实是,许多社会成本并没有包含在资源的价格中,也就是说,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问题十分严重。按照经济学的常识,当存在外部性时,价格机制就会出现失灵。其结果是,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不需要承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成本,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环境遭到破坏。所以,在资源价格市场化之前或者同时,政府应该认真界定产权,必要的话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使资源的价格合理化。考虑到这个问题的普遍性,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所谓欲速则不达。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表明,一味地追求市场化,最终可能得到一个“坏”的市场体制。因而,我们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同时,必须关注价格运行的基础。如果市场有效运作的基础尚不成立,市场运行的结果就很难合乎人意。
傅勇(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