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又有3家第13批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公布了股改方案。这3家公司分别是辽宁成大、茉织华和国风塑业,其支付对价方案分别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6、3、3股。其中,辽宁成大大股东成大集团承诺替因股份冻结而无法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大连家华信息咨询垫付对价。
辽宁成大股份公司今日公布股改对价方案。根据该方案,辽宁成大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按同一比例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共支付59,508,821股,每10股非流通股支付2.2股,每10股流通股获付2.6股。
此外,控股股东成大集团还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辽宁成大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3.5股/元,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将归辽宁成大所有。因非流通股股东大连家华信息咨询公司股份遭冻结,成大集团承诺对其执行的对价安排53636股先行代为垫付。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茉织华实业有限公司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除控股股东莱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外)以送股方式向A股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即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对价,总计24,300,000股,该等对价完毕后,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A股市场流通权。
此外,茉织华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控股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或有的损失承诺。公司公告还重申:本公司接到大股东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函》,该承诺称平湖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真履行协议并根据协议的约定无条件承担本公司1.5亿元人民币的或有损失。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股改方案,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5616万股股份,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此外,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国风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及保证: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减持国风塑业股票的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8元的150%,即3.57元,期间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