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05铁通债 证券代码:120522 上市总额:667.5万元
发行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05年12月20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特别提示:
1、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在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应当由担保人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2、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3、关于“05铁通债”的其他情况,请投资者参阅2005年8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的《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及《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指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元”:指人民币元。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担保函”:指担保人经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偿付保函。
“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铁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第一条 绪言
发行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发行人所发行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第二条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吉斌
注册资本:124.782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出口贸易,承包境外铁道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为一家国有大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于2000年12月20日成立,成立时的注册名称为“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月20日批准将发行人划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并更名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通信业务收入由2001年的37.4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07.57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7%;固定电话用户由2001年的135.8万户增长到2004年的1,19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从无到有,2004年底达到98万户。公网收入与专网收入比例在发行人成立之初为1:9,至2004年底已发展为2:1。
截止2004年底,发行人拥有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近300个本地网,通信线路总长达15万公里,局用交换机1800多万线,数据业务端口近155.6万个,并与国内其他电信运营商实现了互联互通。发行人在2004年6月开通了10050统一客服平台,服务质量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部颁标准。发行人已建立了全国计费结算中心、各省计费中心和全国客户服务体系,是国内第一家可向用户提供市话详单的固定电话运营企业。
发行人的业务种类已由成立之初的主要为全国铁路运输提供调度通信、站场通信、应急通信、数据传输、专用电话等专用通信和信息服务,扩展到现在的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固定网本地电话、国内国际长途电话、IP电话、数据传送、互联网、视讯、卡类、呼叫中心、虚拟专网业务等多项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200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发行人已开展了3G和数字集群的试验。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469.44亿元,净资产为150.9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8%。2004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57亿元,净利润为1.3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铁通工程公司”)。
铁通工程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5日,主营通信工程施工。发行人持有铁通工程公司100%的股权。
(二)广东铁通网吧有限公司(“广东铁通网吧公司”)。
广东铁通网吧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6日,主营互联网上网连锁经营服务。发行人持有广东铁通网吧公司100%的股权。
(三)新疆西部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通信公司”)。
新疆通信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7日,主营可承担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发行人持有新疆通信公司67%的股权。
(四)北京铁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铁通公司”)。
北京铁通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8日,主营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工程项目;可承担10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工程项目。发行人持有北京铁通公司80%的股权。
第三条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二、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财金[2005]575号和发改财金[2005]1531号文件批准本期债券的发行。
三、债券的发行方式:实名制记帐式。
四、债券的发行区域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和在北京市设置的零售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与境内机构投资者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1)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副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分销商: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本期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八、债券认购单位: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九、债券存续期:自200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17日。
十、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60%,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十一、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还本,逾期不另计息。
十二、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十三、付息首日:2006年至2015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集中付息期: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十五、兑付首日:2015年8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的验证确认: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截至2005年9月2日已全额存入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会成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26108182)。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验资报告》(华证验字〔2005〕第2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林、梁洁签字)。
第四条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债字〔2005〕93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本期债券中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部分的转托管手续已经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原二级托管的投资者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已由发行人统一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提出上市转托管申请,由本期债券的承销商协助办理上市转托管手续;原一级托管的投资者直接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提出转托管申请,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席位托管,其交易、清算同债券现货交易。经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期债券最终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拟上市部分总额为667.5万元。
三、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债券上市后,在发行市场购买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在债券上市期间,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第五条 风险提示与对策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与电信业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电信行业中,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可能会使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受到影响,行业监管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运营造成负面影响,技术的革新和进步可能使发行人目前采用的技术落伍从而迫使发行人做出重大的资本投资。
2、与竞争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的固定网本地电话、国内国际长途电话、IP电话、数据传送、互联网、视讯、卡类、呼叫中心、虚拟专网业务等多项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主要面临着其他固定通信运营商的直接竞争和来自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业务量分流的竞争;发行人还可能面临来自市场新进入者或者新的电信业务的竞争。和发行人相比,国内其他大型基础电信运营商可能在财务、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资源及经验;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电信市场将逐步对国外运营商开放,和发行人相比,国外电信运营商可能在财务、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资源及经验。这将使发行人面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
3、与业务收入相关的风险
铁道部为发行人的单一最大客户。铁道部于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向发行人支付电信服务费分别为337,478万元、337,630万元和360,490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66.77%、47.19%和33.51%。如果铁道部减少使用发行人提供的电信服务,则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此外,发行人的铁路通信服务的全部收费权及20%的铁路外通信业务的收费权已被出质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北京商业银行,作为其向发行人提供的275亿元贷款的担保;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贷款的余额为205.5亿元。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清偿上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可能行使该质押权,从而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4、与发行人资金需求相关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实施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规划需要大量的资本性开支。预计这些开支将超过发行人业务经营产生的现金资源,发行人将需寻求额外的债务或股权融资。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包括一些发行人所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且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如果发行人不能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5、与互联互通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与其它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网间互联安排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提供电信服务的能力。发行人已经与其它电信运营商达成了网间互联和结算协议。但是,由于技术或竞争而导致与其他运营商之间的任何网间互联的中断,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营运、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程度,继而对发行人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策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之对策
1、利率风险之对策
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如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之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此外,本期债券由担保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之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风险对策
1、与电信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发行人相信,今后颁布的电信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将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开和透明的监管环境,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中业已形成的公开和透明的听证机制,向立法机关及行业监管部门反映公司的要求或建议,并适时调整发行人的经营策略和方针,进而为发行人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
(2)发行人将充分发挥作为主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业务的发展和营销,在未来的竞争中维护公司的市场地位,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较高的回报水平以及较强的风险抵抗能力。此外,发行人也将积极争取移动通信等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早日成为全业务运营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竞争能力,以此降低乃至消除行业监管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3)发行人将继续紧密跟踪世界新技术的走向,加强研发,努力提高盈利能力,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在注重效益的基础上选择并逐步应用新技术,实现网络平滑演进,保持技术领先性。
2、与竞争相关的风险对策
与国内其他固定电信运营商相比,发行人具有“全国一张网”的优势。发行人采用先进技术,基本完成了长途传输网、交换网、数据网、城域网、铁路通信以及互联互通等基础通信网络的建设,构建了完整、统一、技术领先、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通信网。
与此同时,发行人将积极制定灵活的经营策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和抵御竞争风险的能力。在传统固定电话业务方面,发行人将以效益为原则、大力发展新用户,加强话务量营销,保证收入的平稳增长;在新兴的宽带和其他增值业务方面,发行人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原有用户基础努力开发市场,保持用户数量和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还将积极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保持主营业务的市场优势。此外,发行人将争取成为全业务运营商,通过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升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3、与业务收入相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充分发挥在长期为铁路运输提供通信服务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优势,优化网络结构,加大新技术、新业务研究开发、试验、推广力度,保障铁路通信畅通,为铁道部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服务。另一方面,发行人亦将努力开拓公众电信服务市场,争取进一步降低源自铁道部的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发行人将进一步巩固已有的市场优势,积极开拓新市场,增加发行人的整体业务收入,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现金流水平。随着现金流水平的提高,发行人亦将逐步加速偿还以发行人收益权质押担保的贷款。
4、与发行人资金需求相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发展新业务,不断优化现有业务,开拓业务收入来源;加强财务管理,节约支出,增加利润;拓展多种融资渠道,为发行人的建设项目筹集资金。
5、与互联互通相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不断协调、加强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及时就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同时,发行人亦将不断研究、跟踪互联互通方面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积极与国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第六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止本上市公告书日期,除了本期债券外,发行人无其他已发行未兑付的企业债券。
第七条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部分财务报表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2004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2003年度、200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二、发行人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利息偿还倍数=(税前利润+全年利息支付总额)/全年利息支付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三、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一)
四、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见附表二)。
五、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三)。
第八条 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于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被《财富》评为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截止2004年末,中国农业银行各项资产总额40,137.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00.7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4,915.49亿元。目前,该银行拥有近36,000个营业网点,在全球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有境外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是中国农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截止2004年末,其资产总额为1,387.57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共计1,272.88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共计788.41亿元。
二、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到期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应当由担保人支付的费用,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三、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一)中国农业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金额单位:亿元
(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金额单位:亿元
第九条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省际骨干长途网、省内长途网、本地网、铁路运输通信及铁通信息化等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10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通信网络,整合现有资源,提升“全国一张网”的竞争优势。
一、省际骨干长途网
2005年省际骨干长途网项目包括京沪穗优化扩容、北京?南京调度命令传送系统等,计划投资49,22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投资39,220万元,续建项目投资10,000万元。
二、省内长途网
2005年省内长途网包括江苏、四川传送网等,计划投资25,36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投资6,510万元,续建项目投资18,850万元。
三、本地网
本地网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网、城域网、数据与互联网三个方面。中国铁通将尽可能租用电信、网通本地网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但考虑到目前的竞争状况,无论容量还是时间都不允许全部通过租用方式满足自身发展,所以要适度建设本地网资源。2005年本地网计划投资673,593万元。
四、铁路运输通信及铁通信息化项目
主要包括干线无线列调改造、铁道部提出的全网配合项目等铁路运输通信项目以及铁通信息化建设、数字集群商用试验、IPV6试验及全网市场应急等项目。2005年计划安排投资251,827万元。
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对本期债券上市,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如下:
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各项条件,本期债券发行行为合法有效。
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版)》中所要求的企业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条件。
第十一条 有关当事人简介
一、发行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赵吉斌
注册资本:124.7825亿元
联系人:马如海
电话:010-51890199
传真:010-51890495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https://www.chinatietong.com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资本:24.815亿元
联系人:刘威、赵欣欣、窦长宏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8313
邮政编码:518029
网址:https://www.citcs.com.cn
(二)副主承销商
1.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注册资本:45亿元
联系人:薛明、熊学勇
电话:010-66568087、66568012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2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4-20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资本:87.344亿元
联系人:伍敏
电话:010-88027099
传真:010-88027007
邮政编码:200021
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注册资本:8亿元
联系人:刘国锋
电话:0532-5022509
传真:0532-5023750
邮政编码:266071
4.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注册资本:5亿元
联系人:李国柱、吴宝利
电话:0755-83025686、83025652
传真:0755-83025657、83025657
邮政编码:570206
(三)分销商
1.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注册资本:5.4142亿元
联系人:王培斌、孙宇、王景
电话:0755-83778592、83689025、83688723
传真:0755-83688723
邮政编码:330008
2.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注册资本:12.82亿元
联系人:邢欣、赵锦燕
电话:010-85252652、85252644
传真:010-85252690、85252629
邮政编码:100020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广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20亿元
联系人:陈东、陈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587
邮政编码:519015
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注册资本:10亿元
联系人:钟志伟
电话:0755-82431119
传真:0755-82438215
邮政编码:518029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注册资本:5.35亿元
联系人:隗红、宋阳
电话:021-68862345、68862060
传真:021-50543336
邮政编码:410005
三、担保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5号
负责人:朱洪波
联系人:庄中伟
电话:010-68350088转8030
传真:010-68350495
邮政编码:100037
四、托管人
(一)一级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刘铁峰
电话:010-88087970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二级托管人:承销团成员
五、审计机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俞兴保
联系人:金任宏
电话:010-66211199
传真:010-66211196
邮政编码:100032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3号友谊宾馆10241房间
法定代表人:凌则提
联系人:任伟红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1050室
经办律师:张晓森、王明涛、康健
电话:010-65906639
传真:010-65906650
邮政编码:100004
八、承销团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
经办律师:张学兵、叶倍成
电话:010-65681188
传真:010-65681838
邮政编码:100022
第十二条 备查文件目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文;
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文件;
3、发行人律师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上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5、发行人公司章程;
6、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出具的担保函;
7、《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章程》;
8、《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9、《2005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0、发行人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11、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2003年和2002年的会计报表;
12、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2004年、2003年和2002年的会计报表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0日
附表一: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金额单位:百万元
附表二: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金额单位:百万元
附表三: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金额单位:百万元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