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矿难的“经济因素”
7月3日,就在侯传高由警察跟着开始筹钱的那天,媒体报道说宁武矿难死亡19人。第二天,北京的曲长缨在“焦点访谈”栏目公共网上看到有反映死亡人数不真实的信息,曲长缨向记者解释说,“当时死者家属还在四川,还没有出发去山西宁武,他们只是通过山西同乡知道死亡人数不止19人”。 5天后,7月8日,在广西开会的曲长缨接到了确凿信息,赶回北京,再赶至内蒙古,宁武矿难瞒报的遗体就藏匿在内蒙古的集宁与丰镇。
这个阴谋因曲长缨与“焦点访谈”的努力,变得不再容易。曲后来说,“我也问过向我们举报的家属,为什么选择举报?他们曾跟矿主就赔偿进行过交涉,家属说你把遗体运到了内蒙古,要多付一些补偿,有提出25万元的,还有一位提出29万元,结果矿主没答应,他们就选择了举报”。有过4次对矿难瞒报事件调查的曲长缨,没有觉得这次调查有多困难。
这次瞒报经过由公安部牵头的调查小组调查出来的事实,看起来,其动机仍像一个经济事件。事故当天带领队员下井救险的忻州矿山救护大队副队长徐伟明,第二天,7月3日,“找到帮助煤矿承包方处理事故的温州人吴奕标,索要了17.52万元。徐拿到钱返回救护队后,除支付赶来救援的原平矿山救护队2.2万元外,剩下15.32万元全部由参与搜救的队员私分。7月5日上午,徐伟明以加班帮助指认遗体为由,再次从吴奕标处索要4.1万元。7月7日下午,救护大队撤离煤矿,徐伟明等人核算所谓救护补助款11.4万元,然后托王虎增(救护队党支部书记)去找吴奕标,并表示应在此基础上再付徐、王等三人每人感谢费。王虎增果然拿回了计划中的14.4万元”。此次“特殊的救护”,徐伟明们额外获利33.82万元。如果是正常而非瞒报的救护呢,“绝对无法得到这么多的收益”。
即使对矿务一无所知,侯丽芳所言“人已经死了,花多少钱都没关系”,或许并非凭空。按照温州人所熟悉这里的行规,侯传高后来告诉其律师赵大康,他当时筹款1400万元,“从中拿出110万元给当时阳方口镇党委书记王建武,说明其中100万元系打点上下,另外10万元是摆平媒体所用。”赵大康向记者介绍侯传高,“高中学历”,“差不多在他这个年龄的温州老板里,已经是高学历了”。赵说,“侯的父亲上世纪80年代就一直在河北、山西一带,早期时候是打工,并不是做矿主。后来慢慢发达了,侯传高高中毕业后,就跟着父亲四处搞煤矿。他父亲去世后,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基础,后来他承包了河北邢台中达集团西庆煤矿。”比较起来,侯传高非常精通煤炭行情与“行事规则”。从侯借款来努力补救此次矿难的过程看,“他的支付数量,高于平均水平”。此次记者山西采访,听到煤炭领域不同环节、不同版本的“市场行情”,但如果准确地描述,有关人士说,“只有出了事故,并被查处的案件里可以找到确凿数字”。不过,即使宁武矿难,已有足够多的金钱数据,但仍不够完整。
此次矿难,忻州矿山救护大队看起来是一个显得比较特殊的机构。他们的相关领导,因此事故,全部被撤,并被逮捕。矿难两个月后,负责救护队“三产”的杜建生调任救护大队党支部书记。12月8日下午,记者与杜建生面对面坐在忻州矿山救护队一楼办公室里,感觉真冷,室外当日白天最低温度为零下15摄氏度,室内和室外的温度几乎相差无几。杜建生上身只穿了一件薄外套,他一边回答记者问题,一边不停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暖气不足啊!看来是锅炉房又没有炭了!”杜建生边说边打开门,冲楼道里一名队员喊了一嗓子,“叫人去拉炭啊,赶快!”记者摸了一下暖气管,和椅背的温度相差无几。“我们这边办公经费少啊。”房间的陈设无疑佐证了杜建生的说法,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张沙发,再没有别的装备。杜建生称唯一的一台电脑在原来的副队长徐伟明的办公室里,徐伟明出事后,办公室封存,救护队就没了电脑。所以他这个正科级书记的办公室目前没有电脑、电话,也没有暖气。其他办公室也是一个样式。
杜建生介绍说:参加宁武矿难救护的是宁武直属中队,直属中队目前有51人,原则上直属中队只负责忻州的煤矿事故。其中包括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但如果遇到重大事故,也会与其他矿山救护队协同作战。矿山救护队直属忻州市煤管局管辖,与宁武县没有关系,其工资及办公经费均由忻州市煤管局下发。杜建生介绍说,政府每吨煤收取0.15元的安全维护检查费,具体是,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发一半,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发一半。杜建生掰着指头跟记者算账,救护队员差旅费补助在宁武境内是1.5元/天,出宁武是4元/天,入坑补助是2.4元/天,高温补助是每小时3元(按照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时间来计算),这样算下来,每个队员每参加抢险一天一般可获得补助30元以内。刚入队的队员每个月一般收入700多元,工作7年以上的老队员一般能达到1000元左右。宁武县一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但救护队很少拖欠工资,所以还是有吸引力的。”
救护队高级工程师弓建义,1986年即开始从事救护工作,目前基本工资是798元,加上职称工资及各种补助,能拿到1300元左右。对于“奖金”的行情,弓建义直言不讳,一般参加救护,矿主都会给钱。坐在杜建生对面,弓建义右手一挥,“兄弟们干得不错,分点奖金”。他略显红黑色的脸上刹那间露出了笑容。 “一般矿主都会给多少?”弓建义看了看杜建生,“这个……不等,有多有少。”“是不是近几年煤价上涨了,矿主给的钱比以前多了?”“当然,现在翻番了。给少了,矿主自己也觉得拿不出手啊!”即使如弓建义这般对矿主发放救护奖金有如此谈论兴趣的,说到具体行情,也模糊起来。
宁武矿难中,弓建义四次共得到了7500元现金。事实上,这一次的奖金相当于弓建义5个月的工资收入。7月23日,弓建义被宁武警方传讯,随后7500元全部退出。
煤炭环节与“坑口价”
出了矿难的贾家堡接替井,现在只剩下一对温州夫妇。
12月8日中午,27岁的李银莲一个人站在炉边煮面条,简易房大约有20平方米,烧着土暖气,人一进去,眼镜片上马上有了一层雾水,浑身觉得暖洋洋的。屋外风很小,宁武此时进入了一天中最暖和的时段,几天来,这里平均温度一直在零下十二三摄氏度,最低温度甚至达到了零下二十几摄氏度。“这里没有别的,就是还有免费的煤可以烧。”李银莲的老公陈治方拎着一筐炭块走进房间,房间里温度很高,陈治方只穿着睡衣,出去拎炭块的一会儿显然让他有了寒意。放下炭块,他不停地围在炉边呵气。看到老公回来,李银莲躺到床上,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开始搜寻忻州台,寻找有关宁武的新闻,“我要看看有没有关于宁武矿难的新闻,案子都拖了两个多月了,一直没有消息”。看新闻是李银莲每天必干的一项工作。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浙江平阳女人以前只知道带孩子,看电视剧,从来不关心所谓的“国家大事”。或许是怕记者不明白,陈治方解释说:“这里没有固定电话,我的手机停机了,跟律师也联系不上,只好靠看新闻了。”这个2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台电视机,一个烧土暖气的炉子,然后就是一些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
“你说我一个女人,从来没经过这样的事情(进看守所),吓得不得了。”李银莲本是贾家堡煤矿接替井的一名充电工,在宁武矿难中涉嫌伪证罪,于7月20日被宁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天后取保候审,随后被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吃饭吧。”陈治方从炉子上端下锅,盛好了面条,然后端到床边放到一个凳子上。“不想吃。”坐在床上不停按遥控器的李银莲说她现在根本没有胃口,再说从取保候审回到矿上后,几乎天天吃面条,都有些恶心了。两个人相视叹了一口气,陈治方开始吃面条。“从出事情到现在我足足瘦了十几斤,”李银莲仍然盯着电视屏幕,老公陈治方停止动筷,以前矿上的老乡都说她胖,现在一见面,都说她减肥不用吃药。“看,河北唐山又出矿难了!死了80多人了。”突然,李银莲喊了起来。李银莲一点都不否认自己现在对矿难的敏感。当被记者问到你以前对煤矿有多少了解时,陈治方埋头吃面条,头都没抬,“我们俩以前在老家做面条呢。从来就没接触过煤矿”。
这两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煤矿的年轻人,今年春节后跟随老乡陈治芬来到了晋西北,从事一个他们从没有概念的职业。此前结婚5年来,陈治方只去海南打过一次工,李银莲则是从来没有出过温州,一直在家带孩子。结婚时盖房子,买电视等家具花了很多钱,到现在还欠2万多元。陈治方解释说,在温州和父母亲做面条生意,一年能赚七八千元,可是刨去日常生活开销,根本剩不了几个,孩子渐渐大了,5岁都上幼儿园了,花钱很多,根本不可能还债。春节时,老乡陈治芬回老家听到自己连两万元都还不了,就说要自己到他的煤矿上帮忙看煤场,一个月给1000多元,李银莲可以到矿上发放矿灯,每个月800元。就这样还没过完正月,两人就随陈治芬来到了煤矿。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陈治方、李银莲夫妇或许很快就能看到贾家堡接替井开始大规模赚钱的情形。相关资料表明,贾家堡接替井上一年年底(2004年)即已完成改造,剩下的工作是需要陈治芬去拿能够合法开工的“五证”。按国家规定,任何煤矿正常生产,必须具备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去年1月13日开始,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解释说,“贯彻行政许可法,政府要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但是破例设定一个安全许可证,可见对这个问题的重视”。
对于山西多数乡镇煤矿,目前面临的两大现实,山西本地煤矿老板孙利民介绍说:“一是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井今年必须关闭,所以提升产能是关键;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先前的山西社科院的研究者、后“下海”经营煤矿的孙利民介绍说,“以一个年产9万吨的煤矿为例,按规定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大约需要投入600万~800万元。以前小煤矿都用木头做成支撑顶板,现在需要改成液压支架,每根液压支架要1000元,年产9万吨的矿至少要200根支架,这部分投入需要20万元;配套的液压泵站要十几万元。以前都是用平车人力运煤,为了减少人员伤亡提高效率,现在改用统一的皮带运输,9万吨一般需要2000米左右的皮带,一米皮带的价格为900元,加起来是180万元;瓦斯自动监控系统需要20万元;以前上下矿井靠罐车,为机械制动,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控制,如今必为自动制动,也需要投入6万元左右;在罐车上安装防坠装置需要3万元……”
至少从目前的材料看贾家堡接替井,没有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最后一次,即今年6月16日宁武县煤炭工业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书》里,认定,“接替井审批程序不完善,无安全设施设计”。很难知道陈治芬车祸前是否已经准备办理这一切手续,但事实是,此矿井由侯丽芳继承后,没有任何材料表明她与经营团队尝试办妥全部生产许可证照。但是,生产却没有停止,挖出煤即可变现金的诱惑实在诱人,事故终无可避免。
对于采矿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五证”,周时选说,“如果是新矿,一般的程序是先拿到采矿许可证,而这要经协勘探与可行性报告、通过专家论证,然后一级级报国土资源局批准;此后才是到省煤炭工业局申请煤炭生产许可证;有了这两证,再配上矿长资格证,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这种种办完,最后也最关键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从头来过,周估计,“起码一两年时间”。周对自己投资的煤矿,手续都不假他人之手,全部亲自办理。记者将听来的这种种程序的“费用行情”求证于他,他断然否定,“如果各项设备全部到位,他们有什么理由不批准呢?”
不过,这轮攀升极其迅速的煤炭行情——有一个最简单的价格对照,2001年,忻州高平的粉煤炭40元/吨,块煤170元/吨;而2004年,分别涨到220元/吨与420元/吨。什么手续都变得急迫无比。那些矿主,他们跟记者说起煤炭,最常用的一个词是:坑口价。即只要有煤炭挖出来,就有车来拉,关键是,“全部当场现金结算”。
制度环境与地方规则
多数山西研究者分析山西煤炭的历史,乐意将“有水快流”政策作为讨论的起始时间点。见诸于正式山西煤炭史的记录是,1979年5月,薄一波同志来山西首次提出,要“尽快把山西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能源基地”。1980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尽快把山西建成为一个强大的能源基地》的社论。有水快流的基本策略是,中央、地方、集体、个体一起上。回溯历史,山西学者建构的分析框架,中央与地方,是一对结构性基础。这对关系在煤炭领域第一次表现出潜在的矛盾,发生在1984年。这年9月2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这份通知确认,“煤炭部对统配煤矿实行总承包”——这意味着山西的八大国家统配煤矿收回中央管理。在《“十五”山西能源基地建设新思路与能源工业发展研究》的专题研究里,对这一能源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描述说:“国家决定把煤炭、电力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划中央,从而人为地把区域范围内的整体的企业联系割裂开来,并在投资、税收、运输等方面制定了完全不对等的政策条件,使企业的发展失去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进一步扶持,加剧了条块矛盾。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以能源、原材料工业为支柱的山西经济的增长速度从1985年开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此为界,山西省主要经济指标与全国差距逐年拉大。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比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的7.8%低2.5个百分点,差距较大的1987和1988年,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3和4.7个百分点;同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差距也在拉大,从原来的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下降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50元的境地;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三项指标在全国所占的比重也开始逐渐降低。”
10年之后,这一体制又有变化。安监总局政法司司长黄毅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回顾说,“1998年,原来中央财政投资煤炭部管理的94个煤矿,都下放到地方去了”。从安监局的角度观察,李毅中曾总结说,“我们的国有煤矿长期以来为国家做了很大的贡献,但是有一段时间,亏损很严重,历史欠账很多,大概统计了一下,就在安全方面的欠账有505亿,这个欠账要不还上的话,它就是重大事故的隐患”。山西前省委书记曾描述1999年的全国最大的产煤基地大同矿务局窘况,“包括职工家属在内一共50万人,提出了‘人人二百三,共同渡难关’的口号,从矿务局局长、党委书记到普通工人,每月只发230元的生活费。可见当时何其困难”。黄毅解释中央的政策选择,“这些企业造成的历史欠账地方不可能弥补,而企业本身又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国家财政给予资金上的支持。这个实际上从前年就开始了,先后拿出58亿元,今年又确定在原来拨出的基础上增加30亿元”。
与这种国有统配煤矿的收放相匹配的另一项重要制度是铁路的运输管理。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公司办公室主任张宝珠向记者介绍说,延续至今的一年一度的全国煤炭订货会,其遵循的基本原则,对煤炭企业,则是国家重点煤矿优先。“按我们业内的说法,全国重点计划叫‘绿合同’,市场合同则称为‘白合同’。‘绿合同’是要优先保证的。”
对应这种制度环境的地方性选择是,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总经理张根虎介绍说:“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是在乡镇煤矿大发展时期组建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省地方国有、乡镇煤矿的煤炭销售管理和经营。”山西社科院研究员张莲莲解释这家1983年成立的公司的背景:“因为山西省多数地方国有煤矿与所有乡镇煤矿无权参加全国煤炭会议,所以,只能成立这家公司来代表他们参加全国煤炭会议,以争取铁路的运输指标。”张根虎后来形象地形容这家运销公司:“是一种类似农业产业化初期的‘公司加农户’式的‘公司加煤矿’的经营模式。”总结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历史,其更重点的工作是收取“能源基金”,张根虎说,“20年来,收缴煤炭专项基金450亿元,实现利税90多亿元。”对于收取能源基金,研究者张莲莲将其理解为,“国家对山西综合补偿政策的一部分”。原定于2002年结束的收取能源基金,“国家计委、财政部同意将其延长至2005年”。
不过,站在已经开始完善的市场经济规则的此岸,研究者夏冰对运销公司与能源基金的判断是,“现在看来,它最大的问题是,人为阻断了煤炭企业与煤炭市场的关系。所谓‘坑口价’,煤炭企业只能享有生产的那部分利润,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固然可以‘点现金’,但市场的变化,因此阻碍而不容易迅速传递到生产领域”。
这种种制度环境及其地方对应而有的规则,从煤炭企业的角度最直接的观察则是,研究者段治平与田启生经过深入调查证明,“长期以来煤炭费赋过重问题仍是煤炭产销企业反映的焦点问题”。“据调查统计,经批准、合法的收费共计92项。其中,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就达40项,属于经营性收费6项,铁路运输杂费46项。如果加上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则收费项目在100项以上。”而这其中,“国有煤矿的各类负担少于乡镇煤矿和集体煤矿,乡镇和集体煤矿少于个体煤矿”。
用经济学的概念来界定,上述种种,都属“约束条件”。在这样的空间里面,黄亚生的分析是,“私人企业求助于现金交易以避免国有征税,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它们的产权是不安全的;它们常常是被掠夺的对象,也是政府官员的政治歧视对象……这迫使私人企业走到了地下”。给监管带来相应的困难。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