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国资委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适当下调浮动比例。"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昨天发布的《关于做好2005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的。
    通知要求,企业职工的所有增资,均应由效益工资列支,不得多头提取或重复计提工资性收入。加强对工资总额的控制。2004年度超提超发工资总额的企业,要在2005年度挂钩方案中提出整改措施。对2005年实提工资总额超过应提工资总额的企业,要按照国资委有关财务决算管理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