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婷)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上证所上市公司部配合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关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要求,对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上市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文字解读,上证所上市公司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本次修订细化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分别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进行分析。修订后的准则将要求,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回顾应当从公司外部环境和所处行业的现状、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公司资产和利润构成变动情况、现金流量情况、非财务信息的揭示、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而公司的未来发展展望应当从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为了体现公司的个性化特点,对部分条款未作强制性披露要求,给公司留下了自行掌握的空间。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