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13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政府将位于临港新城规划范围内1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并补偿的议案:经与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同意政府将公司在临港 新城规划范围内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并由港城土地储备中心给予 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