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35012.25万股和26412.75万股国有法人股。
公司于2005年12月12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 [2005]1511号文的批准,同意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