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2月1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沟通协调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由于工作疏漏,致披露文件中出现错误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现说明和更正如下,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沟通协调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中所述"如果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数量小于(含)772,171,707股,则按照每10股派发8.2份的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截至2005年11月25日,华菱管线流通股总数为515,385,751股。 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含当日)及之前,若共计1,129,858,206元华菱转债转股,股份总数将达到772,171,707股,此时的转债转股率为65.99%)"。
    此处所述65.99%的计算公式为1,129,858,206元/截至2005年11月25日尚未转股的转债1,712,296,300元。实际上,如果不考虑转债转股增加的流通股,华菱管线的流通股本为450,000,000股,要达到772,171,707股,共需1,417,555,510元转债转股,占2004年7月公司发行的2,000,000,000元转债的70.88%。此时的转债转股率为70.88%。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保荐机构对本次改革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中由于计算错误将"流通权的价值"披露为"118,538,723元",现更正为"78,922,500元";将"折合股数(股)",披露为"28,878,439",现更正为"19,249,390";将"折合送股比例",披露为"0.0560",现更正为"0.0373"。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