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拟在两年内取消供热福利制,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本报记者侯利红发自北京
自2003年建设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手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17日,八部委再度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志在两年内取消供热福利制,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不过,低收入困难群体不用担心从此遭遇“寒冬”。《意见》明确规定,供热改革要以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问题为重点,采暖费补贴也将由“暗补”变“明补”,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供热商品化、货币化
“近几年供热成本大幅提高,而暖气价格却是政府严格管制几乎没涨。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补贴也并没有相应增加。”对此现状,北京热力集团总经理李大维显得颇为无奈。
除了成本一路飞升,高额欠费也让李大维焦头烂额。目前,北京集中供热累计欠费金额已达4亿元,其中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欠费最为严重。
“收费难、设施老化、能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影响了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意见》明确指出,长期形成的职工家庭用热、职工单位交费的福利供热制度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在《意见》列出的近期七大重点工作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如何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今后,城镇供热仍实行政府定价,同时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
供热商品化、货币化也将逐步推进,《意见》给定的时限是2年左右。今后,将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
“把供热像供电一样控制自如,还有较长一段路程要走。”北京市热力集团总工程师吴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制度法规是否健全及全社会的节能意识是否到位。重点“关照”低收入群体
“供热改革的关键是如何解决各地贫困低收入群体的采暖问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王振铭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供热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税收、环保等各个部委,所以才会有八部委的联手行动。但如果各地政府对贫困职工如何实施补助和补助力度多大的问题不解决,供热改革就无法成功。
八部委在供热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指出,供热改革要“以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问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按照规定,各地区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采暖问题。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时,要将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资金,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资金的筹集,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上级人民政府可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将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统筹考虑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同时,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各地区在制定采暖费补贴政策时,应根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采暖补贴资金来源为原“暗补”时财政、单位用于职工的采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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