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发展股改方案对价安排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05股股份。
宗申动力对价安排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份。
凤凰股份对价安排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控股股东支付的3.9股。
海南椰岛对价安排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6股股票对价。
空港股份对价安排现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6股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
九发股份对价安排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
巨化股份对价数量作如下调整: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对价股份。
(责任编辑: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