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伙伴反目中兴被冻结7100万
两年前一次重大采购的不良结果,导致合作伙伴“反目成仇”。昨天,中兴通讯及甬成功同时对外发布公告,披露了双方控股子公司扬州中兴及北京成功通信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间的诉讼事项——今年11月份,北京成功通信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扬州中兴及中兴通讯,就购销手机合同要求归还预付款35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赔偿利息及其他损失3600万元,共计7100万元。
作为此案的第二被告,由于“实际参与并操纵了此次手机采购合作业务,是此次合作业务的实际合作主体,应与第一被告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中兴通讯目前已被法院冻结了7100万元资产。
起因:8万部手机大单惹纠葛
事情起因为2003年年初北京成功通信与中兴通讯之间的一次涉及2.8亿元大单的合作。
根据甬成功公告,2003年1月11日,下属公司北京成功通信与扬州中兴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购买ZTEG218手机8万台,价款总额为2.8亿元。协议签订后,北京成功通信按约支付给扬州中兴预付款1.72亿元,但扬州中兴未能及时供货。2003年9月16日,扬州中兴确认尚欠北京成功通信货款约1.40亿元,并承诺于2003年10月底前将余款返还,但后未实际履行。
2004年4月8日,三方同意停止业务合作,确认扬州中兴处尚余北京成功通信预付款3500万人民币。由于扬州中兴拒不归还所欠北京成功通信余下的预付款,并不履行保价承诺,使北京成功通信蒙受了重大损失。2005年11月,北京成功通信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两被告归还预付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直接经济损失、案件全部费用约7100万元。
不过,双方分歧就此产生。根据中兴通讯的公告,在2004年4月确认扬州中兴处尚余北京成功通信预付款3500万元人民币后,“北京成功通信曾同意分批补偿扬州中兴3500万元人民币损失。补偿方案原定今年4月至明年6月期间执行,但迄今北京成功通信并未向扬州中兴支付补偿款。”就此,中兴通讯认为北京成功通信的诉讼完全没有道理。
进展:中兴择机反诉
北京成功通信办公室一位发言人昨天对记者表示:“控告扬州中兴和中兴通讯的事件属实,不过,由于法院尚未开庭,具体信息不便披露。”该发言人拒绝将此事的细节向记者透露。
“公司的公告说得很清楚了”,昨天,中兴通讯驻京一位媒体主管表示,公司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不过具体内容并不了解。
记者随后在中兴通讯的公告中发现,中兴通讯认为北京成功通信的诉讼行动“无任何依据”,并将就指控作出积极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兴通讯进一步表示,“将在本案管辖权确定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反诉北京成功通信,要求赔偿公司因遭北京成功通信起诉被冻结7100万元人民币财产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及商誉损失。”
中兴通讯认为,诉讼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及公司的财政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该公司将及时公告诉讼进展及对期后利润的影响。
分析:联通CDMA政策的“牺牲品”?
“双方诉讼发生的时期,正是联通CDMA政策转型的时刻。”昨天,有电信行业分析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两公司的公告中几次提到了“调价”、“保价”及“市场价格降低”等背景。由于2002年中国联通大力补贴CDMA手机导致巨额损失,2003年规模采购后,CDMA手机普遍大幅降价,“标榜走高端的CDMA手机不得不进入中低级市场后,经销商高价采购的手机只有亏损销售。”
中兴通讯也表示,正是2002年春季的“非典”、市场价格下降及政策原因导致了北京成功通信的损失。不过,北京成功通信称,正是由于扬州中兴未能及时供货,才导致了公司亏损。分析师认为,在前两年的通讯市场上,一款手机的上市及成熟、下市时间在一年半左右,对于北京成功通信而言,产品被拖延到手,无疑无法应付市场调价的变化,更谈不上获得盈利。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