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谨定于2006年1月23日在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深圳圣廷苑酒店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称“相关股东会议”),以审议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上午10:00 - 11: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1月19日- 1月23日(期间交易日)每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深圳圣廷苑酒店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的举行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1月10日、2006年1月17日。
(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及各非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等。
(九)公司A股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1月6日复牌。在此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协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公司流通A股股东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将于2006年1月5日或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与结果,并申请A股股票于公告后第二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06年1月13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议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A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请参阅公司同日公布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三、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A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A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A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A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请参阅公司同日公布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公司流通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A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A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编:518033
电话:(86)755-8294 5638
传真:(86)755-8291 0496
联 系 人:吴卫卫
3、登记时间:
2006年1月13日— 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1月19日-1月23日(期间交易日)每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548;投票简称:【深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司同日公布的《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七、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便验证入场。
2、联系方式:
电话:(86)755-8294 5638
传真:(86)755-8291 0496
联 系 人:吴卫卫
联系地址: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33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时间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12月22日
附件:
出席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