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光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市恒通投资有限公司、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中心、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市棉麻公司、青岛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市东海家电冰箱维修中心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