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起成立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莞深收益计划存续期的18个月内,公司每半年归还给该计划2亿元,合计6亿元;每半年内将莞深高速一、二期的每天实际收入逐日划入莞深收益计划指定账户,直至每半年划足2亿元;由银行为上述的划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实施莞深收益计划,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有利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融资渠道。
    2005年12月23日,本公司收到广发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62号),现对批复内容摘要公告如下:
    一、同意广发证券设立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计划")的申请,计划性质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计划存续期为18个月,到期后不得展期;计划须全部向境内的合格投资者推广,计划接受的委托资金不得超过人民币5.8亿元。
    二、核准《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合同》及其他有关安排。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工商银行为计划提供的担保安排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