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600482日前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2320万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9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责任编辑:郭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