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0 股对价
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 年12月28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 年12月29日;
    5、2005 年12月2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2月29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
由"美利纸业"变更为"G美利"。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 年12月29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
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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