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度召开第5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05年12月20日以送达和电话结合的方式发出。2005年12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本部正式召开了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陈可寿、刘斌和王丽蓉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分别委托吴焕琪董事、罗晓红董事和易兴旺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兴旺先生主持。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产品计划、预算、方针目标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国有法人股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三、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帐销案存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责成总经理组织颁发执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修改要点,主要是将本公司2000年颁发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暂行)》和2001年颁发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合并,并将2005年10月25日公司本年度第四次董事会批准的调整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和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例的内容加入制度。
    《关于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的修改要点为:公司原《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以锅炉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的收入和费用,应满足一个起始的百分比,且原《规定》对600MW及以下机组的起始百分比有明确规定,并已在财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过。本次修改只增加了1000MW等级锅炉的起始完工百分比为?10%。
    四、董事会同意公司核销以下资产的损失,并责成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办理相关帐务处理:
    ⑴同意核销应收款项5902.37万元(其中应收帐款5870.37万元)。由于核销应收款项所对应的已计提坏帐准备达5590.18万元,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仅为312.19万元。
    ⑵同意核销存货损失53.68万元,其中存货清理盘亏53.63万元。
    ⑶同意核销固定资产损失0.53万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