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型号明年可继续上路 另有一些因环保和安全问题均不在解禁之列
本报讯 记者上午从市交管局得到确切消息,明年1月1日起,部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合法上路了。
2002年,市交管局曾发出通告,称电动自行车因为环保等问题不适宜在大城市发展,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上路。
2003年,电动自行车被归为非机动车类,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身份”得到默认。虽然有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但真正的处罚基本上没有进行过。
今天上午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给部分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解禁,允许其明年继续上路。但是一些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因环保和安全问题,不在解禁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