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中孚公告称,主要由大股东豫联集团2867名员工及社会人员出资(包括G中孚部分高管)成立的河南怡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豫联集团21.2%的股份,从而间接参股 G中孚。
    近日,G中孚接大股东豫能集团通知,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将其持有的豫联集团4000万股权转让给河南怡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履行完毕。怡丰投资目前持有公司大股东豫联集团4000万股权,占豫联集团总股本的21.2%。
    怡丰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8527.6万元,张树申、王长民、张心恺(上述三人代表豫联集团2867名员工及社会人员出资,其中包括中孚实业部分员工董事、员工监事)合计出资占怡丰投资注册资本的83.8%,其中,张树申代表出资占38.9%;张心恺代表出资占23%;王长民代表出资占21.9%。
    G中孚部分董事、监事委托张树申进行出资。其中,G中孚董事长张洪恩出资占1.51%;总经理、董事马路平出资占0.07%;董事或监事王元明、贺怀钦、姚国良、崔红松、薄光利、崔宗道、李志刚、张建成、任聚才也进行了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