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重汽非流通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 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其占非流通股比超过三分之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 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 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2006年1月4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