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志祥,从1999年到2004年初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人民币。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蔡志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广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控股着"广州药业(行情,论坛)"和"白云山"两家上市公司,其名下还拥有夏桑菊、潘高寿等诸多著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