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投集团")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受让辽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230万股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权划转已经获得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另外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批准。
    本次收购前,沈煤集团持有本公司3315万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5%),辽投集团持有本公司4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8%),其中有3230万股为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为社会法人股。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沈煤集团持有本公司6545万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7%),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辽投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