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人士称,人民银行正在推进“金融控股公司法案”的出台,尽管消息尚未得到证实,但几大银行近来的频频动作却令人相信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的到来已经为期不远了———据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透露,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已经向保险监管部门递交了设立寿险公司的申请,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工商银行传出有意通过香港子公司———工银亚洲曲线进入保险业;招商银行(行情,论坛)希望成为招商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兴业银行将收购湘财荷银基金股权等消息也传得沸沸扬扬。
    试想,如果将来能有一批“中国制造”的金融巨无霸,像花旗、摩根斯坦利、高盛等知名机构一样在全球市场任意驰骋,那该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
    酝 酿
    不过,当记者就坊间所传“兴业银行相关人员已进驻湘财荷银进行尽职调查,意在将湘财荷银将变身为银行系基金公司”等消息向兴业银行咨询时,该行信息宣传处有关人士笑言,“我们也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消息。”
    早在今年4月份,工行、建行、交行三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被业界视为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崛起的一个“实质突破”。之后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打算效仿,这些银行有中行、农行、光大、招商、中信等。
    “尽管监管层鼓励采用多种模式设立银行系基金公司,但在三家银行系基金入市之后,监管层已经放缓了银行系基金入市步伐。” 一位股份制银行同业金融部人士称,这也是各家银行对直接参股和控股基金公司的进程讳莫如深的原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预测,明年是中国金融业对外彻底开放的最后期限,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各类机构追捧的目标。届时,银行系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将独领风骚。多数业界人士认为,可在四大银行之上先成立单一的银行控股集团公司,然后以此为平台,收购或新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最终形成全能化的金融控股集团。
    事实上,四大国有银行已经绕道香港,通过控股其它金融机构来从事综合经营。比如工商银行就是通过控股(持股75%)香港上市公司工银亚洲的方式来实现综合经营布局的,工银亚洲不仅开展存贷汇、结算等商业银行业务,还涉足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领域。
    所以有专家建议,此次中行、建行申请成立保险公司,可考虑将其境外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合资的银行保险公司。比如,“中行在香港拥有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公司,通过该公司寻找合作伙伴对于中行来说将是一条捷径。中行此前筹建汽车金融公司,就是通过中银集团保险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来筹建的。”
    纷 争
    “如果允许银行直接成立保险公司,那么对更多的非银行背景的保险公司将构成极大威胁。”在业界对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的出世充满期待的声音中,也有反对的意见。
    据悉,2002年,工银亚洲洽购了香港富通银行持有的太平人寿认股权,成为拥有内地保险公司股权的外资金融机构,工行因而间接成为太平人寿的股东。“借助工行的股东优势,银保业务一直是太平人寿的强项。”
    一位保险代理人认为,“首先放宽银行的经营范围,对现有保险公司的发展不公平。”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王宪章也指出,银行业一直是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主体,而保险业和证券业等发展则相对滞后,这种结构上的不合理导致了我国金融业结构失衡、效率低下,抑制了金融结构优化。他呼吁,中国保险企业必须走综合经营之路做大做强,否则, “已经进入中国的主要保险产品提供商大多是大型金融控股和保险集团,中国的保险企业要面对国际综合性跨国金融服务集团全方位的冲击,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但目前保险企业已在加快向其它领域扩张,继平安集团顺利进军多个金融领域之后,9月底人保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吴明远透露,人保控股计划打造一个跨行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并计划收购一家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而证券系的金融控股公司更已显山露水。今年8月8日成立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就脱胎于证券公司,其旗下将控制3家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投资有限公司、银河基金公司。
    不过,有专家指出,在国外的综合经营中,以银行为母体的模式发展比较快。如德国,就是以商业银行为服务主体,美国更多是由投资银行为母体开展综合经营,提供高端的金融创新服务,如摩根斯坦利、高盛等。
    专家们预计,尽管综合经营还在渐进的过程中,但仍不可避免地加剧金融业竞争,这也将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使金融业面临着一场重新洗牌。
    挑 战
    “首先是要立法,然后才涉及到如何具体监管,以及银、证、保三家如何协调的问题。”国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指出。
    这也是业界人士的共识,在赞成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走综合经营之路的同时,也都呼吁应尽快把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提上日程。
    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积极倡导者,她指出,规范金控公司需单独立法,鉴于这项革新涉及金融基本法和分业经营制度的重大调整,建议借鉴日本经验先行设立特例法。她认为,由金融机构生成的控股公司风险还不是很大。“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家金融监管部门已经达成协议,控股公司以哪一业为主,就主要由谁监管。”
    在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各监管类别机构不可避免地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如何协调也是一大难题。因为在综合经营的背景下,金融创新品种兼有多种金融工具的功能,监管主体如何界定、各监管机构之间如何协调、权责如何划分,这些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一位银行公会人士提出,可在金融系统行业协会的基础上,由现在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信托业协会、财务公司协会等组织,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金融协会联盟。“通过中国金融协会联盟,作为各金融业态之间和业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协会联盟贴近市场、自律监管柔性和辅助监管的作用,来协调和推进金融综合经营。”
    本月中,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话则透露了银监会对综合经营的态度。“银监会积极支持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但同时也必须指出,跨行业设立子公司,跨行业经营管理,本身需要跨行业的专门技术和技能,这方面来不得好大喜功,必须要有丰富的经验、专门的技术和知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审慎的经营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