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来之际,各家商业银行陆续公布了房贷调整细则。根据这些方案,多数客户将可以享受到优惠利率。
    按照人行“房贷新政”,自2005年3月17日起取消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 对此后申请贷款的新客户,直接按这一规定执行,对3月17日以前发放尚未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则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这一规定意味着,5年以上的房贷年利率,将从原来的5.31%,调整为6.12%。但同一规定又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利率市场化空间,商业银行最多可以将房贷利率下浮到基准利率的90%,即5年以上房贷年利率最低可以下浮至5.508%。
    在“房贷新政”中,银行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即“是否有欠款记录”成为衡量客户能否享受优惠利率的重要标准。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个人房贷的不良贷款率一直维持在5%以下,这意味着事实上,大多数的客户,都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