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法”修订在先,并采用“疏导”的方法使上市公司的估价趋于合理,加之最近三板重新定位,所谓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暗中加速。人们对新股发行改革一直寄予厚望。
但也许是认为时机还不成熟,也许是怕夭折了基金的“报表行情”。 对于IPO新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度遮遮掩掩,颇有些令人费解。
谁在主导新股发行改革,谁该主导新股发行改革?如果一项旨在保护市场利益的改革不能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进行,其能发挥的实际效用势必大打折扣。
股票市场是由买家和卖家构成的,上市公司是卖家,投资者是买家,投行本来应该是中介,但在A股市场中是事实上的卖家。从新股发行改革的历史上看,无论形式如何变迁,一直是卖家导向,忽略买家,而最终都没能给市场带来真正的机会。
早在认购证时期,在股市暴富效应下觉醒过来的投资者涌向深圳,给社会治安造成极大压力不说,真正摇到号的投资者凤毛麟角。全额预缴、比例配售时期,一些股市大户操纵舆论,从中渔利,普通投资者只能望梅止渴。市场化突进时期,价格只设底价、不设上限,结果发行市盈率一路推高,闽东电力就曾创出88.69倍市盈率的历史最高纪录。但那样的辉煌只属于投行和上市公司,也就是只属于卖家,仍然不属于买家。2000年3月,新股发行开始向二级市场配售,结果新股摇号大军应运而生,二级市场投资者,也就是真正买家,最终还是成了新股发行改革实验的牺牲品。至于本次IPO停发之前采取的区间累计投标询价,也往往是就高不就低,使其估价难回合理区间。
再融资和目前的股改之所以难以为继,说穿了,也都是没能充分尊重买家意志使然。结果就是买家大逃亡,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渠道提供的信息:截至2005年11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A股账户7000余万,其中持有证券余额为零的账户数为4500万户左右,占比高达63.68%。也就是说,原来所谓的7000万股民现在已经被消灭了大半,只剩下2500万左右,买家大撤退。
按照目前新股发行改革的雏形,交易所将掌控公司上市与否的生杀大权,证监会将做一个规矩的裁判员,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是对买家的保护我们仍然看不到具体可行的措施。这又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好的上市制度安排应该是让质优公司乐于上市,绩差公司畏于上市,更应该是市场的买卖双方都能从中受益的制度,这应该是衡量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市场方可由此走出颓势,别无他途。(李学宾)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