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利润分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进行审计。
    本公司现已完成2005年1-9月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经审计后的本公司2005年1-9月财务会计报告与已披露的2005年第三季季度报告数据无差异。现将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报表数,单位:元)
项目 审计后数据
主营业务收入 1,140,350,319.02
主营业务利润 336,310,140.23
利润总额 264,729,752.90
净利润 95,796,578.80
未分配利润 250,557,960.64
    二、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
项目 审计后数据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0
每股收益(元/股) 0.36
净资产收益率(%) 11.22%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