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的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7日-30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滦大酒店四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曹玉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43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7,480,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4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6%;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357人(其中现场投票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480,63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2.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387,480,633 383,072,629 4,330,004 78,000 98.86%
流通股股东 49,480,633 45,072,629 4,330,004 78,000 91.09%
非流通股股东 338,000,000 338,000,0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投票情况
1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680,000 同意
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30,000 同意
3 万向租赁有限公司 1,380,919 同意
4 刘红中 1,339,402 同意
5 沃为红 1,254,061 同意
6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28,010 同意
7 安徽省电脑应用研究所 762,100 同意
8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0,600 同意
9 李军 559,200 同意
10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544,88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姜业清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一)《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