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2月23日披露后,通过多种形式与流
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根据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
作出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
    修改后的对价安排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7,970
,125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5股。
    (二)关于承诺事项
    调整及增加的承诺事项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
    2、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连续三年,江阴模塑集团将在模塑科
技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
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比例不少于模塑科技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
润(非累积可分配利润)的50%。
    除上述增加和调整的承诺事项外,原承诺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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