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商")非流通股股东向深
国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A股股份支付3.5股股份对价。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1月5日。
    4、流通A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1月6日。
    5、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月6日。
    6、2006年1月6日,原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
    7、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6年1月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A股股票
简称由"深国商"变更为"G深国商"。该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
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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