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被采取司法措施的健力宝集团前总裁张海,近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张海的诉状于2005年12月26日提起,被告方分别为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三水区工商局。在诉讼请求中,张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上述两被告于2005年5月19日,对其所拥有的三水健康产业公司、三水正天科技公司的股权进行的变改行为。 禅城区法院已经于2005年12月29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张海的诉讼律师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张民表示,2004年11月16日所签订的协议为附期限的转让协议。张民认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2005年5月19日的股权转让已经失效。张民称,变更登记不符合程序规定,不是合法有效的。
2004年11月16日上午,北京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达代表汇中天恒及北方亨泰投资公司宣布,其已与健力宝集团的几大股东,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张海个人名下的健力宝股权为36.45%。
但就在李志达宣布其成功进入健力宝的4小时后,独自又在三水开了另一个新闻发布会,会上给记者的通稿却与上午的内容大相径庭,通稿称“健力宝产品老化,市场萎缩,资金链断裂”等等。
“我一见这种情况,意识到不好,我被人耍了。”发现情形不对的张海,急忙让律师紧急冻结自己名下的所有股权,以防不测。于是11月22日,当汇中天恒的代表到三水区工商局办理健力宝集团股权变更登记时,便出现股权冻结无法过户的一幕。
2005年3月24日,张海被拘,4月30日,张海被正式逮捕。而原本怒目相视的汇中天恒与三水区政府却开始化干戈为玉帛。
一周后,被张海冻结的36.45%健力宝集团股权被变更登记,转至李志达所代表的两家公司名下。然而这笔股权并没有在李志达手中久留,2005年9月29日,李志达又将其艰难取得的这58.3%的健力宝集团国内股,悉数转让给重归健力宝的叶红汉,于是,李志达方仅持有CASA亚洲手中的健力宝境外股权,而叶红汉则得以重新进入董事会,但昔日铁三角中,张海与祝维沙,此时均已身陷囹圄。
如果张海能够胜诉,那汇中天恒方已经转让给叶红汉的股权,还能收回吗?面对这个问题,张民表示:“这是两回事,目前,张海最关心的,是能否撤销对他股权所采取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桂衍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