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 (记者张晓松)2006年,国土资源部拟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六项措施是:
-----从“三查”入手,全面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
-----从分类管理入手,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从规范权限入手,全面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转让、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
-----从完善矿区规划入手,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继续划定大型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入手,全面加强开发监管。全面推进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以储量消耗为依据征收补偿费的试点,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现场监督检查。
-----从总结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