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短暂的停顿(以及与此同时放大的争论),近来,国际投资者入股商业银行似乎又获得了新的动力。
    在中国27年的改革开放史上,中国的银行业发展可谓历经变迁,其间,一度的管理不善和坏账严重曾让这个行业成为学界和国内外智库一致认同的“问题部门”。 随着中国对WTO承诺的逐步实施,金融行业保护期临近结束,我国商业银行体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
    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坏账来降低坏账比率、使用债券发行和进行外汇储备的方式向银行注资等措施来提高资本充足率。这些举措有助于改变银行财务报表的账面数字,同时,监管层将股份制产权改革和海外上市看做提高银行公司治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首先,这些改革改变了中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过去,银行主要为政府所有,政府时常干预银行的贷款,要求银行为国有企业服务。政策性贷款曾经是中国的银行坏账的主要来源之一。现在,由于淡马锡和美国银行等外部股东的投资,政府背景的股东需要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而不能指挥和命令银行的经理们直接为政策服务了。
    其次,银行经理需要接受外部股东和股票市场的监督。过去,银行经理的有效监管只来自政府。现在的股份制改革,引入了淡马锡和美国银行等外部大股东。这些大股东会派出代表参加董事会,对于经理人进行监督。境外上市之后,外部的小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竞价买卖,反映他们对于银行经理的满意程度和经营绩效的认可程度。同时,在美国等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直接起诉上市公司的不当行为,给管理层带来压力。更为重要的是,在境外上市意味着银行必须接受境外证券监管当局的监督,按照当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境外上市,能够引进国外先进严格的司法和监管机制,规范银行的行为。
    再次,股份制改革和上市能够促进银行重组。中国的银行进行股票发行,本身是一种融资。发行上市所获得的资金能够显著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实现财务重组。同时,发行上市也为调整机构和人事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以中银香港(2388.HK)为例,借助在香港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中银香港整合了12家下属银行,将部门从295个减少到16个,总经理室成员从149个减少到30个。在为了股份制改革进行的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中,中国银行从中国各地调到北京的资料居然以重量计算,第一批重达22.5吨,第二批是12.4吨。
    理论上,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能够提高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绩效。建行和交行的治理变化还有待观察,但从2002年7月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上市的中银香港看,其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银香港存在问题的高级经理们,如刘金宝、朱赤、丁燕生已经被革职查办。现在的中银香港,在国际上公开招聘高级经理。冯国经、单伟建、杨曹文梅等知名香港财经和公司治理人士也担任了中银香港的董事。其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颇有成效,公司治理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经营业绩提高显著。中银香港的资本充足率从 2002 年的14.0%稳步上升至2004 年的16.1%,股东回报率增长了约1.5倍,达到18.6%的水准,每股盈余也达到1.13港元,大大高于2000年的0.48港元。中银香港的股价目前为16.1港元,将3年前调整后的股价提高了114%,投资者得到了回报。中银香港的市盈率为14.2倍,与运作优秀的汇丰银行(0005.HK)14.8的市盈率相差不大。这说明了股票市场对于中银香港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绩效的认可。
    可见,实行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在实证上说明了发行上市能够增强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从而回报投资中国商业银行的境内外投资者。所以,我认为,实行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是解决中国的银行问题的正确途径之一。淡马锡、苏格兰银行和美国银行等的投资将有利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改革。
    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然而,我同时认为,中国的商业银行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中国国内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和进行境外上市能够增加中国的银行的外部压力,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仍然由政府或有政府背景的投资机构控股。如果不存在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国内市场环境,它们的所作所为可能仍然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从而继续出现坏账,降低经营效率。
    创造公开的环境,是要求信息披露充分,银行高层决策要透明。创造公平的环境,是要求政府不再限制中国的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发展,让中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竞争的环境下发展改变,从而提高这些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创造公正的环境,是要求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法律和监管应该尊重市场的运行规律,维护社会的共同福利,对于各个银行一视同仁,执法要客观、要严格。诚然,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是有助于上述公平、公开和公正环境的实现。
    然而,中国政府不能够完全依赖境外上市来改善中国的商业银行,要继续努力提高中国国内的法制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这不仅是解决中国的商业银行问题的根本出路,而且是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