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以来,公司和非流通
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
股份获得流通权,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共2917.2万股,即公司流通股股东每
10股流通股将获得3.3股股票。
    二、除维持原方案中特别承诺条款不变外,新增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
英属维尔京群岛第五汽车有限公司限售承诺,特别承诺内容如下:
    (1)在法定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
众出售。
    (2)在前项承诺(1)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
公众出售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修订后的《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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