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
以来,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非流通股
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
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本方案实施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送3.41股股票。
    二、控股股东额外承诺现调整为: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
司已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不
再承诺为其垫付对价。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6日复牌。
    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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