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支行申
请流动资金贷款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为上述贷款提供国有股质押担保,共计质押7255万
股,并于200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质押登记手续。
    经查,公司于200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接太行华信通知
,该公司于2005年9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峰峰支行签署了3000万元人民
币借款合同,太行华信以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9372万股中的2418万股向中国建
设银行邯郸市峰峰支行质押,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实际情况是:公司于
2005年9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支行签署了3000万元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太行华信以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9372万股中的2418万股向中
国建设银行邯郸峰峰支行质押,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在此特地作出更正。
    截至本公告日,太行华信已累计质押公司国家股9673万股,占该公司持有
公司股权的49.93%,占公司总股本的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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