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并于2005年12月3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守信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546.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7,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316,201,165.11元;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15,206,535.24元,任意盈余公积金7,564,753.98元,资本公积金224,071,015.82元。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用于弥补亏损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06,535.24元,任意盈余公积金7,564,753.98元,资本公积金210,775,492.16元。三项公积金之和为233,546,781.38元。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用上述公积金之和弥补公司累计亏损233,546,781.38元后,公司截止到2005年10月31日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为0元;任意盈余公积金余额为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3,295,523.66元;累计亏损余额为82,654,383.73元(316,201,165.11元-233,546,781.38元),比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前下降了73.86%。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546.35万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