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给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政支持优惠政策的批复》(赣府字[2002]6号文)的精神,省政府同意继续通过省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财政补贴。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