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得知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信信托)由于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而造成较大损失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勒令停业整顿。
    2003年12月10日,本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各自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共同发起设立"双龙房地产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双龙信托计划"),主要用于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和土地开发。 该信托募集资金2.79亿元,受托人为金信信托,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本公司为投资顾问。
    鉴于金信信托作为"双龙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和管理人,其停业整顿将对"双龙信托计划"的管理与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依据信托法,信托财产与金信信托自身的财产具有严格隔离的保护作用。依据信托合同,如由于受托人违反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所导致信托计划损失的,受托人负责赔偿。
    本公司目前正积极同金信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和托管人等单位沟通,详细核实"双龙信托计划"的最新运营情况,运用一切措施保障所委托财产的权益。本公司将随时进一步披露本公司所核实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