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告中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更正如下:
    原文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4日9:30。
    更正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4日14:00。
    特此公告,并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