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1日上午十时整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罗云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17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300000股的68.1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2人,代表股权份26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表决权数的0.007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弥补亏损的议案》的议案
    将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0日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452,193.76元和资本公积金36,947,999.77元,合计金额67,400,193.53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同意717626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章凌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章凌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717626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增补陈俚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选举增补陈俚君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717626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股。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显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