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这一重要政策不仅对四川省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促进了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内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对进一步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四川混合所有制经济现状
    (一)基本概念
    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阐述了公有制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提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将宜于实行股份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应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次全会作出的《决定》更为明确地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弄清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分重要。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股份制经济或以股份制为基础的经济。从微观上讲,是指一个企业或公司,其出资人有不同的所有制投资主体。这里说的不同所有制投资主体,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投资主体,只要不是单一的所有制都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特点,搞活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提出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二)总量增加,比重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提供了空前的机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经济等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混合型经济增势强劲。
    从2004年经济普查资料可看出,截至2004年末,全省第二产业股份合作、股份制、联营企业3135个,占第二产业企业数的6.0%;从业人员61.66万人,占12.7%。而同期国有企业1243个,仅占第二产业企业数的2.4%;从业人员68.48万人,占14.1%。第三产业股份合作、股份制、联营企业法人单位1758个,占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7%;从业人员11.72万人,占13.4%。而同期第三产业国有企业法人单位1322个,仅占第三产业企业数的5%。
    从发展情况看(为了便于对比以工业快报资料为例),占全省工业经济总量比重最大的股份制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88.81亿元,同比增长31.7%,拉动全省工业生产增长约18个百分点,对全省工业生产增长的贡献率达71%;而同期国有企业同比增长7.4%,集体企业增长24.2%,股份合作企业增长8.2%。2004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中股份合作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工业总产值分别为87.08亿元和2888.61亿元,分别占规模以上总产值的2%和64.7%,与1998年比,总量增长(现价计算,下同)42.7%和307.1%,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27.7个百分点;而同期国有工业企业仅比1998年增长6.7%,集体工业下降44.4%,占规模以上总产值的比重由38%和12.5%下降到17.4%和3%。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四川省经济的影响和贡献都非常大。
工业总产值 比重(%)
2004年 1998年 2004年 1998年
规模以上产值 4463.74 1918.37 _ _
国有企业 778.42 729.57 17.4 38.0
集体企业 133.31 239.75 3.0 12.5
股份合作企业 87.08 61.0 2.0 3.2
股份制企业 2888.61 709.62 64.7 37.0
    注:上表资料为快报数。
    (三)发展较快,效益提高
    以工业为例,由于不同类型资金的注入,使四川省工业经济效益大大提高,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均实现赢利。据快报资料显示,2004年集体和其他企业利润快速增长,国有企业实现赢利44.09亿元,同比增长2.36倍,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122.11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的61%。2004年,全省股份制企业创造税收98.66亿元,比2000年提高54%,由此可见,四川省以股份制为代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效益提高,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企业股本结构多样化,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虽然四川省以公有经济为主,但近年来,由于以股权多元化为重点,大力推进产权制度创新,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外商港澳台资本,给四川省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2004年,全省各行业中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为39.2%,比1998年提高13个百分点,农业、工业、建筑业及第三产业中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分别是34.9%、48.8%、42.7%和32.4%,分别比1998年提高7.8、26.8、11.9、4.1个百分点,其中,住宿和餐饮业比重最高达80.4%。在国有、集体企业中既有国有、集体资本成分,也有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成分,在股份制、股份合作、联营企业中,既有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成分,也有国有、集体资本成分,2004年,工业国有、集体企业中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占实收资本的0.6%;股份制、股份合作、联营企业中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占实收资本的32%。分行业看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烟草制品业、航空、水利管理业、社会保障业没有个人和外商港澳台资本或仅有少部分个人资本注入外,其余各行业均有民间资本和外商港澳台资本注入,比重最高的其它非金属矿采选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达76.1%和73.2%,比重最低的仓储业也有2.4%。民间和外商港澳台资本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国家一些垄断行业也有混合经济成份参与竞争与经营,特别是四川民办教育的兴起,邮电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也有股份制企业入驻,使四川省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已逐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混合经济成份不断扩展的良好趋势。
    二、存在问题
    1、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四川省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空间仍然较大
    四川省非义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国有资产沉淀较大,缺乏混合所有制大规模的推进;金融、保险、烟草、电力等国家垄断性行业领域产权置换更是步履为艰,这样导致国有经济比重仍然高,产权结构极不合理。
    2、从微观层面看,国企股权优化仍需提速
    四川省国有企业股权改制步伐严重滞后,改制后的企业产权仍需进一步优化,整体上国有股仍较多,“一股”独大的局面亟待改善。
    3、产权制度创新步伐缓慢
    尽管四川省企业“脱困”有所进展,但这种“脱困”大部分是靠政策调整和利益分配来实现的,是一种“政策调整型”改良,而不是“制度创新型”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还需要从着重“依赖政策”的改良模式和惯性中解脱出来,在产权制度创新中寻求突破。
    三、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
    1、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搞好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从四川省实际情况看,长期以来国有经济一直占有主要地位,1978年四川公有经济占全省经济的96.5%,其中,国有经济占42.7%,集体经济占53.8%;到2003年公有经济占63.1%,国有经济占37.8%,集体经济占25.3%;2004年公有经济占60.8%。实践证明,由单一国有资本构成的国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经营责任不落实,不少企业运营机制呆滞,缺乏活力和效率。而国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它性质的资本融合,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其在产权多元化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有利于国有产权的流动、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从放权让利于国有企业到推行股份制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再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表明我们已经找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2、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非公制经济的发展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占四川省GDP总量已经超过三分之一,2005年将超过40%。但是由于市场准入政策和自身的局限,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显得不足。通过参股公有制经济,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可以使民营企业克服自身管理模式的局限,并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拓展出更大的空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方针的提出,对于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得到健康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从而也证明了我们几年来参与国企资产重组的路是走对了。因此更加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参与国企资产重组,加快发展的信念和步伐。
    3、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级政府观念的转变
    要推动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吸纳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打破旧的产权格局,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放宽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投资领域,并参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同时,允许公有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股非公有制企业。
    四、对策建议
    按照国有资产资本化、产权市场化及构成方式多元化思路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就必须推进产权制度创新,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
    1、努力培育和扩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比重
    一方面,应当努力寻求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消除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鼓励和促进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其他类型经济取得较大发展,并显著提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层次;另一方面,应当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要通过国际招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深化产权主体多元化。
    2、鼓励支持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首要是要实行全面的对内开放,取消对非国有经济的歧视和限制,实现对非国有经济的国民待遇。目前,国有经济、外资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政策差异,突出地表现在基础设施、大型制造业、金融、保险、通讯、科教、文卫、旅游等社会服务业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民营经济的“限进”情况。在进一步开放市场的背景下,应当消除各种政策及体制限制,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和体制环境,拓宽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在市场准入、外贸经营权、土地征用、技术人才招聘、权益保护等方面,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给予相同的国民待遇。在现行条件下,应当允许民间资本通过有效渠道参与并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培育民营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按照市场原则配置金融资源和拓宽民间的投资领域,大力发展证券业、保险业和各类基金组织,分流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减少金融风险;清理限制民间投资、融资的政策,允许并保护企业直接融资的权利等。
    3、实现国有资本向公共领域的适度集中,为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比重创造条件
    目前,四川省国有经济比重过大,经济资源过度集中于效率较低的国有部门,相当多的国有企业过度拥挤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市场严重饱和的领域,成为制约其他改革进程的主要因素。目前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国有经济实现战略重组的速度。强化国有资本的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国有资本向公共领域加强和集中。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交通建设及疫病防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安全网;加强基础研究;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对所有经济行为主体,包括民私营经济提供产权保护等。
    4、打破各类行政垄断,在基础领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由于在基础设施产业、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支柱产业等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垄断,造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壁垒。目前要打破电信、电力、金融、保险等基础领域及服务业领域的部门垄断及国有垄断,为各类非国有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参与和进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及条件,并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为此,首先应当放宽对民间资本的产业准入限制,降低非国有企业的进入壁垒,对一些盈利水平和市场前景较好的产业,包括基础设施及一些公共事业,消除民间资本的投资障碍。其次,要加快基础设施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产业重组与产权重组相结合,实现基础领域投资主体的转换,充分吸收和发挥各种非国有资金的投入和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倡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经营城市模式,即政府主导基础设施的目标和条件,以政府投资为带动性投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第三,要鼓励民间资本以联合、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领域改革,通过资本置换、资源补偿、特许权招投标、选择项目法人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第四,要通过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强对相关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和法律保障。
    5、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运转的“平台”
    资本市场是各类经济实现重组,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四川省的资本市场规模太小,市场的功能和机制不完善,无力满足大规模资产重组带来的交易需求,也远不能适应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要求,为各类所有制经济提供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为此,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广阔的、有效运转的平台具有相当的迫切性。目前,要在继续支持优势企业上市融资的同时,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长期商业票据市场,努力建立起多主体、多层次、多种形态、拥有丰富交易商品的资本市场体系。其次,健全资本市场的机制和功能,包括从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信息披露与监管等方面促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第三,进一步改善政府行为,集中力量强化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此外,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为外来投资和企业参与国外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