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遵循
回购价格限定的前提下,公司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回购不低于500万股,不高于
1000万股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由于回购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400万元最低
减少至22400万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2006年1月6日-2月19日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依据
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利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024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576-5016010,
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金敏
    联系电话:0576-599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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