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美国蘑菇厂商联名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
指控中国、印度、印尼、智利等国的企业向美国出口的蘑菇罐头以低于正常价
格倾销,要求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36家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之内,经过调查,
1998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初裁,1999年2月9日最后终裁,中国输美蘑菇罐头的
统一倾销税率为198.63%。
    2003年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聘请美国律师,参与了商务部对
中国蘑菇罐头反倾销案的两轮行政复审,并开始接受美国商务部的实地核查。
    2005年年底,公司收到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公司获得3.6%税率。此项税
率自2006年2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一年。中国厂商输美蘑菇罐头目前的统一倾
销税率仍为1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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