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股改方案,对价水平为每10股送3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作为南方摩托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控股股东株洲南方航空动力有限公司还承诺,持有的南方摩托法人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南方摩托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在此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60个交易日南方摩托收盘均价的120%。
(责任编辑: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