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5]27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外高桥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公司投资的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已获核准。
    公司投资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事项已经2005年2月24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级国产化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静态总投资为84.6亿元(含脱硝费用2亿元),动态总投资为93.2亿元。项目资本金为18.6亿元,由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74.6亿元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工程由上述投资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