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5)27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外高桥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
    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级国产化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静态总投资为84.6亿元(含脱硝费用2亿元),动态总投资为93.2亿元。 项目资本金为18.6亿元,资本金以外所需74.6亿元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解决。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股权比例为30%,工程由各投资方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公司投资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事宜,已经2004年3月26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