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四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江西省联运公司100%产权的议案》。 (详情请见刊登于2005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四宗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关于收购江西省联运公司100%产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公司关于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产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长运集团商贸城D座、商贸城通道、进贤县民和镇沿港路(北门站)及进贤县胜利中路的四宗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收购长运集团持有的江西省联运公司100%的产权。
    同日,本公司与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与《产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和持有的南昌市大件运输公司100%的产权。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