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支线航空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促进支线航空的发展,包括航空公司可自主开辟支线航班。这些措施还包括:对支线航空运输发展实施分类指导,放宽支线航空运输的市场准入;积极增加支线航空运力,大力加强支线航空机场建设;对部分支线运输和机场经营实行政策性补贴等。
目前支线航空的发展一直面临着支线飞机数量少、运营效益差、支线机场利用率低、空域资源紧张、飞行人员短缺等诸多困难。为此,民航总局将对经营支线航线航班采取备案制,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自主开辟航线航班,报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重庆、大连等空域资源紧张、航班时刻有限、运营效益较好的机场,在新增时刻分配时,优先考虑串飞支线机场的航线航班。
本报讯(记者曹阳)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民航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支线航空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些措施包括:对支线航空运输发展实施分类指导,放宽支线航空运输的市场准入;积极增加支线航空运力,大力加强支线航空机场建设;对部分支线运输和机场经营实行政策性补贴等等。
而根据这一文件,航空公司可自主开辟支线航班。
对此,民航总局负责人称,民航总局将对经营支线航线航班采取备案制,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自主开辟航线航班,报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重庆、大连等空域资源紧张的机场,优先考虑串飞支线机场的航线航班;对航空公司新辟独飞“老、少、边、穷”地区和红色旅游地区支线航线给予一定保护期,保护期内暂不准入其他公司;在支线机场较多的地区和运量较大的航线引入竞争机制,搞活运输市场;引导和支持甲类通用航空公司升级为公共航空运输类企业,经营支线航空运输业务。
此外,民航总局对社会公益性较强、企业严重亏损的特殊航线,鼓励地方政府提供经营补贴,中央政府予以相应支持;对于政府指定的政策性航线予以必要补偿。民航总局将建立规范的航线和机场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
■关联
支线客机购置税将下调
本报讯(记者曹阳)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支线客机购置税将于近期下调,并降低航材进口环节增值税。由于此次购置税的调整将会涉及财政等其他部门,因此发改委方面已在去年年底将整体方案上报国务院。
■名词解释
支线航空运输是指800公里以下、中小城市之间的非主航线运行。
支线客机是指座位数在50座~110座左右,飞行距离在600公里~1200公里之间的小型客机。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