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4、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详见《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6年1月6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6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4日9:30至2006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1月5日的每日8:00-17: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48号金城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冯兆征董事长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0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3,404,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7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7,052,9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5%。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0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351,13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37.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0%。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7,73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0.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7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57,6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4.7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7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955,79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32.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9%。
    4、除董事朱义坤先生、李新春先生因公务出差外,其余董事会7名成员及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方案主要内容
    (1)方案要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5598.72 万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将获送3.7 股普通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规定的法定承诺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a、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在佛塑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分红比例不少于佛塑股份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0%;
    b、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每10 股转增5 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份数(股) 反对股份数(股) 弃权股份数(股)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313,404,032 308,380,858 4,926,344 96,830 98.40
流通股股东 56,351,132 51,327,958 4,926,344 96,830 91.09
非流通股股东 257,052,900 257,052,900 0 0 100%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佛山三冠塑胶有限公司 3,485,835 同意
2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673,610 同意
3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31,016 同意
4 佛山市锦龙塑胶制品厂 1,908,000 同意
5 佛山东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747,094 同意
6 佛山市鸿华聚酯切片有限公司 1,626,827 同意
7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1,379,661 同意
8 深圳市国傲通实业有限公司 1,190,900 反对
9 麦丽谏 662,491 同意
10 李德生 601,213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钟欣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塑股份《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六日 |